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之完善

    • 摘要: 我国1988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和1991年4月9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设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它们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的破产法律规定的缺陷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实施过程中也是障碍重重。无论从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还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都要求我们完善健全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清除实施中的障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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